一、年審范圍:2006年12月31日前頒發(fā)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》。
二、年審應提交的材料: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》正、副本及電子副本(IC)卡;⑵法人代表(負責人)身份證復印件;⑶省直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及其他非企業(yè)性質(zhì)單位批準成立文件或核準登記證書(執(zhí)照)的復印件。分支機構需提供上級法人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;⑷攜帶公章,填寫年審表格。
三、注意事項:①凡當年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企業(yè)單位,暫不參加2007年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審,改為日常監(jiān)督,但應及時辦理代碼證書延期和信息變更手續(xù);②在應用中如需要年審代碼證書的企業(yè),提供相應的年審材料,可以參加年審;③所提交的執(zhí)照或登記證書須參加2007年度登記機關的年審;④組織機構的名稱、地址、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發(fā)生變更時,就及時辦理變更手續(xù);組織機構依法終止的,應持注銷證明辦理注銷手續(xù);代碼證書遺失或毀壞的,就及時申請補發(fā);代碼證書到期的,就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(nèi)辦理換證手續(xù);新成立的單位就在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之日起15日內(nèi),持批準文件或登記證書申領代碼證書。⑤年審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及下載的表格須用A4紙。
四、逾期年檢:所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》逾期未年檢、到期未換證,視為無效。并按《安徽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》予以處罰。